国家“十二五”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是指导2011年至2015年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。其中,文艺创作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被赋予了核心地位,旨在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,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。
纲要明确指出,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,引导文艺工作者深入实际、深入生活、深入群众,创作生产更多思想性、艺术性、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作品。这一时期,国家大力实施精品战略,加大对优秀原创作品的扶持力度,鼓励艺术创新和探索,支持各种艺术流派和风格竞相发展。
在政策推动下,“十二五”期间,我国文艺创作生态显著优化。各艺术门类,包括文学、戏剧、电影、电视剧、音乐、舞蹈、美术、摄影、书法、曲艺、杂技等,均呈现出百花齐放、硕果累累的繁荣景象。一批反映时代精神、弘扬民族优秀文化、贴近人民群众生活的精品力作不断涌现。
具体举措包括:建立健全有利于文艺创作生产的体制机制,完善文艺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;加强文艺阵地建设,发挥重点文艺院团、艺术院校和文艺研究机构的引领作用;加大对中青年文艺人才的培养和扶持,为他们脱颖而出创造条件;积极推动文艺“走出去”,加强对外文化交流,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。
纲要强调要加强文艺评论工作,倡导说真话、讲道理的良好风气,发挥文艺评论在引导创作、多出精品、提高审美、引领风尚方面的重要作用。国家还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手段,推动传统文化产业升级,促进新兴文艺业态健康发展,为文艺创作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和传播渠道。
“十二五”规划纲要的实施,为文艺创作营造了前所未有的良好环境,不仅极大地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,也为后续“十三五”乃至更长时期的文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,标志着我国文艺事业进入了持续繁荣发展的新阶段。